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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陶瓷网】“哥窑”的正名及其有关问题 |
【wenti】2014-11-12发表: “哥窑”的正名及其有关问题 “哥窑”是陶器研究中一个聚讼纷纭,悬而未决的疑难课题.虽然它名列宋代“五大名窑”之中,但究竟什么是“哥窑”?长期以来一直未能搞清。之所以如此,自然是有诸多原因的。为了能够对“哥窑”问题进行卓 “哥窑”的正名及其有关问题“哥窑”是陶器研究中一个聚讼纷纭,悬而未决的疑难课题.虽然它名列宋代“五大名窑”之中,但究竟什么是“哥窑”?长期以来一直未能搞清。之所以如此,自然是有诸多原因的。为了能够对“哥窑”问题进行卓有成效的讨论,首先有必要为“哥窑”正名,即何谓“哥窑”,否则名不正而言不顺啊。一、文献记载中的哥窑是“龙泉哥窑”“哥窑”一词在宋代文献中尚未见到,元《至正直记》一书始出现“哥哥洞窑”与“哥哥窑”之名,并云:“乙未冬,在杭州时,市哥哥洞窑者一香鼎,质细虽新,其色莹润如旧造,识者犹疑之”。又曰“近曰哥哥窑,绝类古官窑”。在明初的《格古要论》中,亦有“哥哥窑”的记载“哥哥窑,旧哥哥窑出,色青,浓淡不 一,亦有铁足紫口,色好者类董窑,今亦少有。成群队者是元末新烧,土脉在粗燥,色亦不好”。 《宣德鼎彝谱》中始出现单一“哥”字(哥窑)。谱云:“……内库收藏柴、汝、官、哥、钧、定各窑器皿,款式典雅者,写图进呈……其柴、汝、官、哥、钧、定中,并选得二十有九种”。 《遵生八笺》中有“官窑品格大率与哥窑相同”,又“所谓官者,烧于宋修内司中,为官家造也……哥窑烧于私家,取土俱在此处”。 《博物要览》云:“官窑晶格大率与哥窑相同。”又有“官窑者烧于宋修内司中,为官家造也”等语。 以上为元至情各代文献中有关哥窑的 记载。据《官、哥两窑若干问题的探索》一文分 析:“哥哥窑”是“哥哥洞窑”的简称,“哥窑”又是“哥哥窑”的简称。因此,有关“哥窑”的记载至少始于元代。然而这些文献所记载的“哥窑”究竟何所指呢?在陶瓷研究中却所持各异。 元《至正直记》云:“近日哥哥窑绝类古官窑,不可不细辨也”。尽管未提及“哥哥窑”的产地何在,但强调它绝类“古官窑”。无疑,这为我们进一步探讨何谓“哥哥窑”提供了重要而宝贵的线索。“近”与“古”明确了两者所属的时代,“官窑”无疑指的是元代以前的郊坛官窑,“哥哥窑”又“绝类古官窑”,故提醒人们要留心鉴别。这里,我们不禁要探讨“哥哥窑”究竟何所指?又有什么窑可与郊坛官窑“绝类”呢? 考古工作者通过对郊坛官窑与“龙泉哥窑”遗址的发掘证明:“黑胎青资与南宋中晚期郊坛下官窑的薄胎厚轴制品十分相似……尤其是那种胎质较松,体较轻,袖呈粉青色的瓷器真是一模一样。难以区别”。 科学工作者通过对郊坛官窑遗址出土的标本与龙泉大窑遗址出土的黑胎青程进行化学测试,结果证实两者确有相似之处:“黑胎龙泉窑有人认为是仿官窑的制品,它的胎骨成份很接近北窑(指郊坛官窑),而与一般龙泉窑差别较大,可见仿官窑的说法是有所根据的”。 由此可见,《至正直记》中的“哥哥窑”即 指“龙泉哥窑”。 明初《格古要论》中有关器器的记载,是分修内司官窑、哥哥窑与龙泉窑记述的,“哥哥窑”条下提及“哥哥窑,旧哥哥窑出”与“元末新烧”等语,其中的“新”、“旧”哥窑应属同 一窑。“新”与“旧”只是相对其时代先后而言的。“哥哥窑”是明人沿用元人的称谓,所以《格古要论》中的“哥哥窑”即指“龙泉哥窑”。至于“色青、浓谈不一,亦有铁足紫口、色好者 类董窑”,这些特征尤与“龙泉哥窑”瓷器相符。虽然《格古要论》对宫中传世品,也提到“色青带粉红、浓谈不一,有蟹爪纹,紫口铁足,色好者与汝窑相类”等特征,但其中的紫口铁足则为“龙泉哥窑”的主要特征。特别是“色好者类董窑”一语,就更加明确了哥哥窑的内涵所指。 《宣德鼎彝谱》中的柴、汝、官、哥、钧、定中的“官”即官窑,应包括修内司官窑与郊坛官窑两种,因两者皆属官窑性质,这与南宋《坦斋笔衡》和明初《格古要论》的记载是一致 的。“哥”即“哥窑”,也当指“龙泉哥窑”,因为“龙泉哥窑”是受到宫廷青睐的南方青自窑,有如北方的定窑,曾大量烧制贡瓷。尽管它们不是“官窑”,但也非寻常民窑可比。所以,内库才收藏有“哥”、“定”瓷器,并被列入《宣德鼎彝谱》中。 《五杂俎》云:“柴窑之外,定汝官哥皆宋器也”。这种提法,显然源于《宜德鼎彝谱》。而《谱》中的“哥窑”即“龙泉哥窑”,《五杂俎》中的“哥窑”当然也为“龙泉哥窑”。正因如此,所 以才有“流传至今惟哥窑稍易得,盖质重耐藏”之说。“稍易得”也好,“质重耐藏”也好,明显指的“龙泉哥窑”,因为宫中传世品是“官窑”,既不易得,也难言质重耐藏。 《遵生八笺》的“官窑品格大率与哥窑相同”一语,其中的“官窑”与“哥窑”何所指呢? 作者在下文已经作出明确的回答“所谓官者,烧于宋修内司中,为官家造也……哥窑烧于私家。这里不言而喻,“哥窑”当指“龙泉哥窑”。虽然二者“大率相同”,却明确指出其“官”、“民”之别。 明人陆深在《春风堂随笔》中云:“生一所陶者色淡,故名哥窑。”寥寥数语,不仅说明“哥窑”为“龙泉哥窑”,还说明其为私家所营。 另外,在《燕闲情赏》、《博物要览》等文献中, 也有类似的记载,进一步阐明了修内司为官家造,哥窑烧于私家。《浙江通志》与《七修类稿续稿》尚有如下记载“哥窑与龙泉窑皆出处州龙泉县。南宋时,有章生一、生二兄弟,各主一窑,生一所陶者为哥窑,以兄故也。生二所陶者为龙泉,以地名也。其色皆青,浓淡不一,其足皆铁色,亦浓淡不一。旧闻紫足,今少见焉。惟土脉细薄、釉色纯粹者最贵,哥窑则多断文,号曰百圾碎。”有关这些详赡的文献记载,往往被一些学者视为妄谈,不足为据。诚然,这两条记载颇有些文学色彩,但其所记载的内容与龙泉窑的发掘实况是相符的,这就不能不称之为“实录”了。因此,“在龙泉窑中确实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产品,其瓷器的质量和制作时代又与古籍所载的大致相符。……因此龙泉有哥、弟窑为多数人所接受”。④所以就得出如下结论:“相传章生一在龙泉琉田主一窑,所产瓷器为黑胎,紫口铁足,青色袖,有开片。这些特征与大窑、混口窑址中出土的黑胎青瓷相吻合,黑胎青盟应当是哥窑的产品无疑。”这是完全正确的。考古材料是印证文献记载准确与否的重要依据,龙泉大窑、溪口等地的发掘有力地证实有关文献材料的可靠性。对文献材料,一般来讲,后人对前人的记载作了一些修正和补充,是合乎历史发展的卫浙江通志》、《七修类稿续稿》的可靠性如何,不能以它是否与前人的记载完全一致为标准,而应看到它的内容是否与考古资料相吻合,所以, (【wenti】更新:2014/11/12 18: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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